(1).因縣市合併,更新後
台北縣使用者: 請改用新代碼 [27] 新北市 台中縣使用者: 請改用新代碼 [18] 台中市 台南縣使用者: 請改用新代碼 [19] 台南市 高雄縣使用者: 請改用新代碼 [20] 高雄市 帳號保持不變。
(2).其他縣市使用者,所屬單位代碼,帳號都保持不變。
(3).帳號線上申請。
(4).「應用系統電腦作業問題處理記錄表(下載)」 word、odt、pdf
為了方便使用本系統,建議您第一次進入本系統前請先做 系統前置設定 ,或 安裝勞保局造字檔 ,以利操作。